raybetapp官网 来华留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保障来华留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来华留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招收和培养来华留学生管理办法》,结合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入学、报到与注册
第二条 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2.身心健康情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学校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患有疾病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学校学习的或因某种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学习而需要中断学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必须离校治疗。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应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诊断证明,在下一学年新生报到前,按规定时间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按规定缴纳学费、保险费后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六条 学生不能按时报到,必须事先请假。学生返校后,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外,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两周内未报到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两周及以上未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七条 不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者,取消选课资格。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给予退学处理。
第三章 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八条 本科标准学制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为五年,其他专业为四年。学校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在校的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标准学制减一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留级等)不得超过标准学制加两年。学习年限自入学之日算起。
第九条本科生在校学习的年限一般为该专业标准学制对应的年限。学生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必须向学校提交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以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按本规定第三十九条办理。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编入相应的年级和班级。为了更好地选课和学习,按正常进度学习的学生,所属年级在校期间不予调整;学习跟不上正常进度、或因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复学的学生,视学业进度编入相应的年级;延期毕业的学生,编入相应的毕业年级。
第四章 学习纪律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按时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
第十三条上课、实验、实习、社会调查以及学校组织的其他教育教学活动都要进行考勤,考勤由任课教师或活动组织者负责。
第十四条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raybetapp官网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学生请假应由本人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申请病假应当附医院证明。
学生请假期满应当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者,应当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两周以上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学生一学期请假累计不得超过8周;超过8周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遵从学术规范,遵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禁止抄袭作业(论文、报告);禁止编造、篡改实验数据资料;禁止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直接引述他人观点、研究成果或者摘录他人著作内容的,应当标明出处;直接或间接参阅书面材料的,应当标明作者、标题和页码。
第十七条学生有抄袭作业、论文、报告等行为或伪造实验数据、违反学术规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相应课程按“违纪”或“作弊”处理,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八条学生应遵守课程考核纪律,严禁考核违纪或者作弊。违反考核纪律或者考核作弊者,根据《raybetapp官网 考试管理规定》和《raybetapp官网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选课并参加学习和考核。学生所选课程考核成绩一律真实、完整地记入成绩单。有关选课的规定按《raybetapp官网 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执行,有关课程考核和成绩记载的规定按《raybetapp官网 来华留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课程考核规定包括考核方式、补考和重修办法等。成绩记载规定包括记分方式、成绩测评等。具体规定参见《raybetapp官网 来华留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第六章 转学
第二十一条 按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院系(专业)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如因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完成学业或确有专长,转学(转出)后能更好发挥其特长的,可以提出转学(转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离校手续,并由学校开具转学同意函和其他材料。
第七章 休学、保留学籍与复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学习年限内连续完成学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因病(须提供由学校认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或某种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学习而需要中断学习的,经本人申请、国际教育学院同意后,方可休学。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认为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宜在校继续学习而应休学的,不需学生本人申请,经国际教育学院核实相关材料后,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休学累计不得超过2次,每次休学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为保证学业安排,休学应从批准之日休至相应学期开学报到前一日。休学期限的计算按以下原则执行:第8周前(含第8周)申请的,当学期参与计算;第8周以后申请的,当学期不参与计算。
第二十六条 批准休学的学生应在两周内办理手续后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
第二十七条 因服兵役而休学的学生,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当在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申请复学的学生须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并到学校指定医院复查。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并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于开学后第一周进行选课。
第八章 退学
第二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退学: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具体见《raybetapp官网 来华留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管理办法》;
2.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休学期满,逾期两周未办理复学手续的;
4.已办理两次休学,仍不能继续学习的;
5.经中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中国卫生检疫部门体检确认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
6.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离校连续两周及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
7.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8.学习年限已满,未申请延期毕业或申请未被批准的;
9.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10.本人申请退学的;
11.其他应当予以退学的。
第三十条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教学与质量监控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学院、部门审查后,由国际教育学院会议研究决定、审核批准。报本科生院备案。
第三十一条 对退学的学生,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达学生本人,同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学生本人的,可采用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或转交送达的方式,取得回执即视为送达。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以上几种方式送达的,可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
第三十二条 退学的学生应当在接到学校退学决定书后两周内办理退学离校手续。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的,按“自动退学”处理,缩停居留许可。
第三十三条 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学习证明。
第三十四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依据《raybetapp官网 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提出申诉。
第九章 毕业、学位与证书
第三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在计划毕业学期的开学初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填写《raybetapp官网 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并附提前毕业的学习计划,经学院审核,国际教育学院批准,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十七条 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未能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可以申请延期毕业,每次申请的延长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如需要可再申请一次。延期毕业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不得超过标准学制加两年。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按如下规定办理:
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学生本人到国际教育学院领取、填写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经国际教育学院审核,报本科生院备案后可继续学习。延期毕业学生与标准学制年限内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相同。
第三十八条 学习年限已满,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延期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的,按退学处理。
第三十九条 提前毕业、正常毕业、延期毕业的学生,符合《raybetapp官网 授予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来华留学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均可授予学士学位,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第四十条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由本人申请,经核实后由学校出具相应证明。证明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章 附则
本规定自2023级开始施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