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betapp官网 涉外协议签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鼓励校内各单位与国际一流研究机构、世界高水平大学或拥有高水平学科的大学签订涉外协议。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涉外协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涉外协议是指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境外政府部门、国际组织、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公司企业等主体签订的教学科研合作协议/备忘录等。
第三条 根据合作所涉及范围,我校的涉外协议分为校级和院级两类。校级是指学校与境外政府部门、国际组织、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公司企业等主体签订的合作交流协议/备忘录。合作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的,可签订校级合作协议。院级指学院或校内二级单位对外签订的协议。
第二章 涉外协议的管理
第四条 国际合作交流处是学校涉外协议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涉外协议的审核、备案与执行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涉外协议的各相关单位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根据双方合作意向和商定的合作事宜,在保证协议内容不涉及政治、军事、宗教等敏感内容的前提下,对协议的可行性、技术性、风险性等有关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并与外方协商起草协议初稿。
第六条 涉外协议内容应包含合法的争端解决机制条款。
第七条 涉外协议应当维护国家主权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涉外协议签订的申报、审批流程。
签订校级涉外协议,需填写《raybetapp官网 涉外协议审签单》,并提交协议中外文文本和外方合作单位背景材料。凡涉及本科生研究生教育交流合作、科研合作、人才交流、财务学费等事项的,应先送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并由学校法律顾问审核后,由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
院级涉外协议的申报、审批程序,参照校级涉外协议签订的程序执行。相关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授权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签订协议。
第九条 校内各单位签订涉外协议后,原则上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协议原件备案,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于约定时间内送达,应提前告知国际合作交流处。
第三章 涉外协议的执行
第十条 协议签订单位负责涉外协议的跟踪和履行。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督办、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协议的有效执行,履行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可委托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代为履行校级协议。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指定具体人员负责院级协议的履行工作。学校鼓励合作效果良好的校内单位与外方拓展合作领域,签订校级合作协议。
第十三条 涉外协议履行期间,如需变更或解除,各单位应当及时上报学校,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与外方协商相关变更事项。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签订涉外协议时,应有中外文文本且内容一致。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签订涉外协议。
第十五条 港澳台办公室是我校与港澳台地区签订协议的归口管理部门,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公司企业等主体签订协议时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aybetapp官网 涉外协议签订管理办法》(校发〔2017〕10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