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betapp官网 关于加强学术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弘扬学术诚信,加快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raybetapp官网 章程》《raybetapp官网 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raybetapp官网 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raybetapp官网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学术诚信建设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学术诚信建设的相关要求,以推进科研诚信和学业诚信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学术科研诚信工作机制,教育、预防、惩治相结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学术诚信要求的行为,树立优良校风和学风,营造崇尚学术、诚实守信的校园文化氛围,激发师生的创新精神,为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奠定坚实的诚信文化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明确学术诚信建设各主体职责,加强各级学术委员会、各学院、相关职能部处间沟通、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基层学术组织的作用,形成推进学术诚信建设合力。

——系统推进,重点突破。以加强科研诚信和学业诚信为重点,将学术诚信建设纳入各学院、相关职能部处的日常工作,构建符合教学科研规律、适应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要求的学术诚信治理体系。

——激励创新,宽容失败。充分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多样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重视科研试错探索的价值,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形成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科研氛围。

——恪守规范,严谨学风。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学术诚信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在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学术规范建设,发挥教师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恪守学术规范,营造公平的学习环境和严谨的学风。

——坚守底线,终身追责。坚持零容忍,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自律与监督并重,综合采取宣传教育、合同约定、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监督等多种方式,营造坚守底线、严格自律的制度环境和文化氛围,强化责任追究,对严重违背学术诚信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终身追责。

(三)主要目标

通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科研诚信和学业诚信显著增强,学术诚信制度规则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教师、学生的学术诚信意识普遍提升,学术诚信信息系统有效运行,学校的诚信基础和创新生态持续巩固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提供重要支撑。

二、明确重点领域学术诚信建设主体责任

(一)科研诚信

以学校章程和学术委员会章程为基本依据,加强学术委员会体系建设。学校各级和各专门学术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诚信建设职责,切实发挥审议、评定、受理、调查、监督、咨询等作用,厘清科研试错与违背科研诚信的区别,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查处。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由校学术委员会科技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对全校科研人员的重要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以3—5年为周期进行持续性全覆盖核查。

科研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不得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不得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等资助;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不得有其他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要充分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加强对项目(课题)成员、学生的科研诚信管理,对重要论文等科研成果的署名、研究数据真实性、实验可重复性等进行诚信审核和学术把关。高岗教授要在科研诚信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遵守科研道德的模范和表率。

参与各类科研活动的评审专家、咨询专家、评估人员、经费审计人员等要忠于职守,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和职业道德,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为科技管理决策提供负责任、高质量的咨询评审意见。科技管理人员要正确履行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全面落实科研诚信要求。

(二)学业诚信

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各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要在校学术委员会教育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的指导下,在人才培养全过程系统化加强学业诚信管理,重点在学位论文、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学术竞赛作品、学术型课程和实验作业、考试测评等方面制定和实施加强学业诚信的相关规范以及管理制度与办法。

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是人才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发挥诚信执教、为人师表的作用。要将学业诚信纳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在课堂和实践教学、论文指导、科研培养、考试评价等方面严格执行学业诚信相关规定。对于学生发生重大学业诚信问题的指导教师,将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全体学生要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认真学习学业诚信规范,在学业过程中应以个人的努力获得真实的学业成果,不接受他人不恰当的帮助,亦不给予他人不恰当的帮助,自觉营造和维护公平的学习环境,努力培养严谨向上的学习风气。对于违反学业诚信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三、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宣传与文化建设

(一)加强学术诚信教育

日常教育和重要节点教育相结合,持续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对在学术诚信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开展诚信诫勉谈话,预防可能出现的学术诚信问题。

结合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特点,科技处、社科处以及各学院应当对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有效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加强科研教育培训,帮助科研人员熟悉和掌握科研诚信具体要求,引导科研人员自觉抵制弄虚作假、欺诈剽窃等行为,开展负责任的科学研究。

结合人才培养的特点,学工部、研工部以及各学院应当在学生入学、考试、就业、毕业等关键环节加强学业诚信教育,要充分发挥各级和专门学术委员会、学生会、研究生会、关心下一代协会等团体的作用,加强日常学业诚信教育。

(二)加强学术诚信宣传

创新手段,拓宽渠道,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学术诚信宣传活动,弘扬学术诚信文化。学校各级学术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在学术诚信建设上的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编印具有学校特色的各类学术规范教育资料,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学术诚信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学术诚信典范榜样,发挥典型人物示范作用。及时曝光违背学术诚信要求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四、完善学术诚信建设制度体系

(一)完善学术诚信管理制度

学校各级和专门学术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对完善学术诚信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相关职能部处要建设常态化学术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学生在科研、学业等学术活动方面的学术诚信教育预防、学术活动记录、学术档案保存等各项管理制度与规范,将学术诚信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加强科技创新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尊重科研特点和规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惩治与监督制度

在上级关于对违背学术诚信行为举报受理、调查程序、职责分工、处理尺度、申诉、实名举报人及被举报人保护等规定的基础上,校学术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完善落实学校相关调查处理办法,坚持零容忍,积极主动、公正公平调查和处理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在涉及科研和学业活动的关键环节,开展教师、学生的学术诚信承诺活动,自觉接受校内外监督。建立学术诚信年度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健全学术诚信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校各级学术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各学院、各相关职能部处要高度重视学术诚信建设,加强在学术诚信教育、预防、惩戒各环节的协调、联动,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明确完成时间,扎实推进落实各项主要任务。

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情况的督查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督促整改。将学术诚信建设情况纳入相关职能部处、学院的年度考核,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及干部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学术诚信信息化建设

对接上级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根据学术活动不同责任主体的特点,建立完善覆盖全体师生的学术诚信信息系统,对教师、学生、基层学术组织等的学术诚信状况进行记录。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动态监测学术诚信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学术诚信信息采集、记录、评价、共享、应用等管理制度,规范学术诚信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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